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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诗偶识

作者:laoshi来源:古典文学网-诗词帮发表于:2022-10-18 23:01:24阅读:983



读诗偶识

近年来,于执鞭之余,泛览唐人诗、历代诗话、历代笔记,时有所得,也时有所疑。为弄清疑点,随时翻检查证,所得资料,随手札录,虽是补苴饾饤之学,然积自涓滴,数量倒也不少。因是读诗随笔,漫题为《读诗偶识》。
 

一 姚合诗误入王建集



王楙《野客丛书》卷二十八“唐人一诗见两处”条云:“唐人一诗见两处刊者甚多,如‘万愁生旅夜,百病辏衰年。’‘时过无心求富贵,身闲不梦见公卿。’此二诗见姚合集,又见王建集。”

“万愁生旅夜,百病辏衰年”二句,在姚合集中,全诗题为《病中书事寄友人》,诗云:“终日自缠绕,此身无适缘。万愁生雨夜,百病凑衰年。多睡憎明屋,慵行待暖天。疮头梳有虱,风耳乱无蝉。换白方多错,回金法不全。家贫何所怨,将在老僧边。”(见《全唐诗》卷四九七)在王建集中,全诗题为《照镜》(见《全唐诗》卷二九九),除“雨夜”作“旅夜”外,其余文字与姚合集同。

笔者以为这二首重出诗,当是姚合作。姚合多病,集中有《病中辱谏议惠甘兰药苗因以诗赠》、《武功县中作三十首》:“朝朝眉不展,多病怕逢迎。”这和《病中书事寄友人》所云:“万愁生雨夜,百病凑衰年”诗意相似。又,姚合喜写“书事”诗,如《舟行书事寄杭州崔员外》、《秋日书事寄秘书窦少监》、《金州书事寄山中旧友》、《冬夜书事寄两省阁老》,这和《病中书事寄友人》诗题的形式相仿。而王建集中,另有《照镜》诗,云:“忽自见憔悴,壮年人亦疑。发缘多病落,力为不行衰。暖手揉双目,看图引四肢。老来真爱道,所恨觅还迟。”诗完全紧扣镜中所见。而《照镜》“终日自缠绕”一首,不仅题面与前题重复雷同,而且诗意与题意不合,无一句关涉“照镜”。因此,这首诗当以姚合作为是,不知何时被误编入王建集中,随意加上《照镜》这样一个与诗意毫无关系的题目。

“时过无心求富贵,身闲不梦见公卿”二句,在姚合集中,全诗题名为《庄居即事》(见《全唐诗》卷四九八),在王建集中,全诗题名为《村居即事》(见《全唐诗》卷三○○)。这两首重出诗,文字有出入。姚合集有“因寻岳寺荤辛断,自到王城礼数生”句,而王建集却作“因寻寺里薰辛断,自别城中礼数生”。姚合集有“斜月照床”,而王建集却作“斜月照房”。

甄辨这两首重出互见诗,关键正在这些异文上。

“荤辛”,气味剧烈之菜蔬,佛家戒食。姚合集《庄居即事》云:“因寻岳寺荤辛断”,诗意甚明。庄居不受礼数束缚,如姚合《闲居遣怀十首》所描写的那样:“野性多疏惰,幽栖更称情。独行看影笑,闲坐弄琴声。懒拜腰肢硬,慵趋礼乐生。”相反,一到王城,就要受约束于礼数,不能太疏惰,所以诗人要说“自到王城礼数生”。姚合集中《庄居即事》的诗意,前后贯通。然而,王建集中的《村居即事》,文字龃龉艰涩。如“因寻寺里薰辛断”,“自别城中礼数生”两句,“因寻寺里”,不成句法,“自别城中”,只能是更为自由自在,又何以反而生“礼数”呢?姚合、王建集中的这两首重出诗,把异文一对照,正好说明《庄居即事》原为姚合所作,后来辗转传钞,误入王建集。

二 版本和引文



评骘前人著述,必须择取较好的版本,否则,一字之差,所发议论即成空谈。读王士禛《带经堂诗话》卷十八的两则记载,产生了上述感想,录出以示同好。

《带经堂诗话》卷十八云:“《竹坡诗话》云:李白、柳公权俱与唐文宗论诗。夫太白与文宗安得相及?少隐(按:周紫芝之字)讹谬不应如此,岂传录之误耶?”

《带经堂诗话》卷十八云:“王涣,字群吉,唐末人,尝作《惆怅诗》者,载在《唐诗纪事》,而《才调集》讹作王之涣,洪容斋亦仍之。勿论诗之气格相去霄壤,而开元间人预咏霍小玉、崔莺莺事,岂非千古笑柄!余选《才调集》、《万首绝句》乃为正之。”

王士禛所取的《竹坡诗话》,乃是一个讹误百出的本子。按丁福保辑《历代诗话》本所收之《竹坡诗话》,引上述文字时,云:“李石、柳公权俱与唐文宗论诗。”李石,乃是文宗朝的宰相,与唐文宗、柳公权相与论诗,自是常事。周紫芝的记载,当有所本,惜乎原书已不及见。李白与柳公权、唐文宗时代相去甚远,明系错误,周紫芝著书决不致有这样的误失。王士禛未考校版本,随意发出这等议论来。

王士禛所云的“王涣”条,犯了同样的毛病,所发议论,顿成空文。按四部丛刊本影印述古堂钞本《才调集》卷七录王涣诗十三首,其中十二首即是《惆怅诗》。《全唐诗话》卷五“王涣”条,选录《惆怅诗》“七夕琼筵往事陈”、“梦里分明入汉宫”二首,并云:“涣字群吉,大顺二年,侍郎裴赞下及第。”《才调集》编者韦縠是五代时人,曾任王蜀监察御史,这时,白居易、元禛关于崔莺莺的诗文,和蒋防《霍小玉传》,都已流传,韦縠当然不会搞错。王士禛所取的《才调集》,竟误王涣为“王之涣”,可见不是善本。如果他选取的是《才调集》的善本,也许就不会发出这些议论来。

征引旧籍要取谨严态度,要选择较好的版本。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三,针对吴曾《能改斋漫录》的论述(吴曾云:“《荆楚岁时记》:‘正月七日,剪彩为人,或镂金薄贴屏风上,亦戴之,象人入新年,形容改新。’无己《立春》诗云:‘巧胜向人真耐老,衰颜从俗不宜新。’更觉其工。”此条旧本未收,为逸文,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一九六○年印《能改斋漫录》,即据《苕溪渔隐丛话后集》补逸。)说:“余阅《荆楚岁时记》云:‘正月七日,剪彩为人,或镂剪金薄为人,贴屏风,亦戴之头鬓,以识新岁更始。’所云止此,即无‘象人入新年形容改新”九字。复斋以无己诗有‘衰颜从俗不宜新’之句,遂牵合撰此九字,亦诬甚矣。”

胡仔“亦诬甚矣”的评语,太过分。考吴曾所云“象人入新年形容改新”九字,还是有来历的,并非杜撰。按徐坚《初学记》卷四、《太平御览》卷三十三征引《荆楚岁时记》,全文均作:“正月七日为人日,以七种菜为羹,剪彩为人,或镂金薄为人,以贴屏风,亦戴之头鬓,又造华胜相遗。”于“戴之头鬓”下,又均附注:“董勋《问礼俗》云:人入新年,形容改从新。”吴曾把《荆楚岁时记》的注文,改易成“象人入新年形容改新”九字,意义没有多大变化。胡仔不该仅根据自己所见到的别本《荆楚岁时记》,而断定吴曾“牵合撰此九字”,甚至说“亦诬甚也”,这是很不公正的。

吴曾改易原著文字,把注文当作正文,当然是不妥当的;胡仔根据别本,而武断吴曾牵合杜撰,也是不对的。然而,这段公案,倒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搞古典文学研究的同志,在征引旧籍文字时,应该选择较好的版本,取谨严态度,尊重原著,尽量按原文引录,防止撷取数句,改易原文等现象出现,使我们的研究工作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三 卫万何时人



《全唐诗》卷七七三录卫万《吴宫怨》诗一首,云:“君不见吴王宫阁临江起,不见珠帘见江水。晓气晴来双阙间,潮声夜落千门里。句践城中非旧春,姑苏台下起黄尘。只今唯有西江月,曾照吴王宫里人。”编者未著卫万的世系、时代、爵里。高棅《唐诗品汇》把它收入晚唐人诗中。

卫万是晚唐人吗?非也。

杨慎《升庵诗话》卷十三提到《吴宫怨》,以为是卫象作,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卫象是中唐时代另一位诗人。《全唐诗》卷二九九录卫象诗二首,小传云:“卫象,大历间江南诗人,官侍御。”这是根据计有功的记载。《唐诗纪事》卷四十三引段成式语:“大历末,禅师元鉴住荆州陟岵寺,道高有风韵,人不可得而亲。张璪尝画松于壁间,符载赞之,象咏之,时号三绝,悉加垩焉。人问之,曰:无事疥吾壁也。其徒有杀物命者,弗之责,有高行者,亦不称。或怪之,乃题诗于竹曰:大海从鱼跃,长空任鸟飞。乃知象大历间江陵诗人也。”可见,卫万、卫象是二人,杨慎竟将他们混为一人。

卫万《吴宫怨》曾被收录于李康成的《玉台后集》,(《全唐诗》卷七七三注云:“以下见《玉台后集》”,即此卷收录的诗篇均见于《玉台后集》。)按《玉台后集》编者李康成,是唐玄宗时代人。卫万《吴宫怨》既已被收录入《玉台后集》,那末,卫万既非晚唐人,也非中唐人,是很明白的。

卫万,应是初唐时代的诗人。胡应麟《诗薮·内编》卷三云:卫万《吴宫怨》,“高华响亮,可与王勃《滕王阁》诗对垒。”“王勃《滕王阁》、卫万《吴宫怨》,自是初唐短歌,婉丽和平,极可师法。”胡氏从艺术风格上看问题,很有眼力。杨慎《升庵诗话》卷十三云:“此诗与王子安《滕王阁》诗相似,少诵之,以为初唐人无疑,而未有明证。偶阅李峤集,有咏卫象(当为卫万,李峤是初唐时人,与卫象时代相距甚远,不相接。)饧丝结,知为巨山同时。”杨慎提到李峤集中的《饧丝结》诗,在《全唐诗》中未见收录,不知是何原因?而清人宋长白《柳亭诗话》却提到了这首诗,卷四云:“初唐许景先《折柳篇》,李峤《饧丝结》诗,俱用此字(指“䰀鬌”两字)。”可见,《吴宫怨》的格调,与初唐诗风是一致的,卫万和李峤、王勃是同时人。

四 《婵娟篇》究竟是何人作



曾季貍《艇斋诗话》云:“孟东野集古乐府,有《婵娟篇》,云:‘汉宫承宠不多时,飞燕婕好相妒嫉’,今顾况集中亦有。疑非孟诗,似顾况诸体。”曾氏提出了一个问题:

《婵娟篇》是谁写的呢?

孟郊《婵娟篇》云:

花婵娟,泛春泉。竹婵娟,笼晓烟。妓婵娟,不长妍。月婵娟,真可怜。夜半姮娥朝太一,人间本自无灵匹。汉宫承宠不多时,飞燕婕好相妒嫉。

为什么曾氏会发出“非孟诗”的疑问,提出“似顾况诸体”的看法呢?这是有原因的。因为顾况集中有不少诗篇的形式,与《婵娟篇》有相似之处。

顾况《李供奉弹箜篌歌》:

珊瑚席,一声一声鸣锡锡。罗绮屏,一弦一弦如撼铃。急弹好,迟亦好。宜远听,宜近听。左手低,右手举,易调移音天赐与。大弦似秋雁,联联度陇关。小弦如春燕,喃喃向人语。

顾况《险竿歌》:

盘旋风,撇飞鸟。惊猿绕,树枝褭。头上打鼓不闻时,手蹉脚跌蜘蛛丝。

曾氏正是从诗歌形式着眼,又因为他所见的顾况集中也有《婵娟篇》,所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然而,曾氏所疑似是而非,《婵娟篇》当是孟郊诗。

孟郊的《婵娟篇》,很早就被人误入顾况集。同是宋人的吴聿,在《观林诗话》中也提到顾况集有《婵娟篇》,不过他认为这是孟郊诗,误入顾况集。吴聿说:“孟郊集有四婵娟篇,谓花、竹、人、月也,误见顾况集。”但在现存的顾况《顾遽翁诗集》里、《全唐诗》中的顾况集里,都没有《婵娟篇》,想是后人在编集时,已予改正。就艺术风格而言,《婵娟篇》只能是孟郊作,而不会是顾况的。顾况的歌行体,“逸歌长句”,具有“骏发踔厉,出意外惊人语”(皇甫湜语)的特色,上引《李供奉弹箜篌歌》、《险竿歌》,体现了这种风格特征。而《婵娟篇》,句式虽为三、七言,然气格局促,不象顾况诗那样肆放。曾氏疑《婵娟篇》不是孟郊诗,缺乏根据,不能成立。

五 《明皇杂录》记事有误

郑处诲《明皇杂录》卷上云:

时刘晏以神童为秘书正字,年十岁,形状狞劣,而聪悟过人。玄宗召于楼上帘下,贵妃置于膝上,为施粉黛,与之巾栉。玄宗问晏曰:“卿为正字,正得几字?”晏曰:“天下字皆正,唯朋字未正得。”贵妃复令咏王大娘戴竿,晏应声曰:“楼前百戏竞争新,唯有长竿妙入神。谁得绮罗翻有力,犹自嫌轻更著人。”玄宗与贵妃及诸嫔御皆欢笑移时。声闻于外,因命牙笏黄文袍以赐之。

宋乐史撰《杨太真外传》,其中刘晏赋诗一节,即摭采自郑处诲《明皇杂录》。《唐诗纪事》卷二十五刘晏名下记载此事,亦自《明皇杂录》来。

《新唐书·刘晏传》云:“玄宗封泰山,晏始八岁,献颂行在,帝奇其功,命宰相张说试之。说曰:‘国瑞也。’即授太子正字,公卿邀请旁午,号神童,名震一时。”“建中元年七月,诏中人赐晏死,年六十五,后十九日,赐死诏书乃下。”

按《新唐书》本传推算,刘晏当生于唐玄宗开元四年(公元706年)。唐玄宗封泰山在开元十三年十一月庚寅日,张说宰辅玄宗,时在开元十一年四月至开元十四年四月间(见《新唐书·玄宗纪》)。其时,刘晏尚在孩提,献颂获宠,张说面试,时人因号神童,史载基本契合。只有“晏始八岁”一句欠妥,当是虚龄十岁,实龄九岁。

证之史载,《明皇杂录》这段记事大谬不然。

首先,杨玉环于天宝三载入宫,四载被册封为贵妃。刘晏号称神童时,杨玉环尚未入宫,到天宝三、四载时,刘晏已经接近三十岁,不再是“童”了,也决不可能坐在贵妃膝上,听任她施粉黛梳妆。

其次,唐制,秘书省设校书郎十人,正字四人。又,秘书省监所领著作局,也设校书郎二人,正字二人。《明皇杂录》所谓“秘书正字”即指此。然而史载刘晏为“太子正字”,这是东宫官,掌校刊经史,隶属于“左春坊”,又称“春坊正字”。二者不能混淆,而《明皇杂录》误记了刘晏的官职名。

以上混乱不清的现象,说明郑处诲记载失误,他和唐代其他稗官家一样,以摭奇为能事,全然不顾事实。刘晏赋诗一事,很不可信,“楼前百戏竞争新”一诗的著作权,也成问题。《全唐诗》卷一百二十根据《太平御览》,录刘晏《咏王大娘戴竿》诗一首,实际上来自郑处诲《明皇杂录》。刘晏诗今存者仅见四言八句《享太庙乐章》一首,极典雅。而《咏王大娘戴竿》诗极俗,照诗意看,很象是牵合刘晏作诗一事而写成的。既然郑处诲拾掇传闻,写成这段小说,那末,这首诗或许是他根据传闻记下来的,或许竟就是他自己写的,假名刘晏。

六 广宣《红楼院应制》和《再入道场纪事应制》两诗误入沈佺期集



《全唐诗》卷九十六收录沈佺期的《红楼院应制》和《再入道场纪事应制》两诗,题下注:“一作僧广宣诗。”又《全唐诗》卷八百二十二收录广宣的同名诗两首,题下亦注:“一作沈佺期诗。”

这四首重出互见诗,显然是僧广宣诗,误入沈佺期集。

这个问题,明人胡震亨早已指出。他在《唐音癸签》卷三十二中说道:

唐人诗既多出后人补辑,以故篇什淆乱,一诗至三四见他集中,是正为难。其显而易见,习误不察者,无如释广宣红楼、道场二律之作沈佺期诗,钱珝江行绝句百首之混入其祖起集中。广宣之误,始高氏品汇(按即高棅《唐诗品汇》),自后历选者因之。

广宣,俗姓廖氏,蜀中人,与刘禹锡、白居易、韩愈等人都有来往。他在元和、长庆两朝,均为内供奉,赐居安国寺红楼院。刘禹锡《刘梦得文集》有《送慧则法师归上都因呈广宣上人》、《广宣上人寄在蜀与韦令公唱和诗卷因以令公手札答诗示之》等诗,白居易《白氏长庆集》有《广宣上人以应制诗见示因以赠之,诏许上人居安国寺红楼院以诗供奉》、《赠别宣上人》等诗,韩愈《韩昌黎集》卷十有《广宣上人频见过》诗,题下注云:“广宣,蜀僧,元和中住长安安国寺,寺有红楼,宣有诗名,号《红楼集》。”陈景云《韩集点勘》亦云:“按广宣以诗召入供奉内道场,有集名红楼,皆应制之作;缘此颇持恩挟势,干谒公卿,尝私传禁中语于韦中丞贯之,贯之叱而出之。”再看广宣的这两首诗,有句云:“支遁爱山情谩切,昙摩泛海路空长。经声夜息闻天语,炉气晨飘接御香。”“行随车辇登仙路,坐近炉烟讲法筵。”写的都是释家的人物、生活。“自喜恩深陪侍从,两期长在圣人前。”“红楼疑见白毫光,寺逼宸居福盛唐”等句,又流露出持宠得意之情态,这都和广宣和尚的身分切合。无怪乎当时的诗人,竟称广宣为“红楼禅客”(见郑絪《奉酬宣上人九月十五日东亭望月见赠因怀紫阁旧游》云:“红楼禅客早曾闻。”)用当时人的赠对诗作证,则《红楼院应制》和《再入道场纪事应制》两诗,当是广宣所作无疑,绝不会是沈佺期作。

红楼院在安国寺内,而安国寺始建于景云元年,扩建于玄宗开元、宪宗元和时代。段成式《酉阳杂俎》卷五云:“红楼睿宗在藩时舞榭。”“佛殿,开元初玄宗折寝室施之。”王溥《唐会要》卷四十八:“安国寺,长乐坊,景云元年九月十一日,敕舍龙潜旧宅为寺,便以本封安国为名。”宋程大昌《雍录》卷十:“安国寺在朱雀东第四街之长乐坊,开元八年营造之初,敕令速成。”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卷三“长乐坊”“安国寺”载:“睿宗在藩旧宅,景云元年,立为寺,以本封安国为名。宪宗时,吐突承璀盛营安国寺,欲使李绛为碑文,绛不肯撰,后寖摧圮。宣宗欲复修,未克而崩。咸通七年,以先帝旧服御及孝明太皇太后金帛,俾左神策军再建之。寺有红楼,睿宗在藩时舞榭。元和中,广宣上人住此院。”沈佺期是唐高宗、武后时代人,他不可能在安国寺未建之前,预先写出《红楼院应制》、《再入道场纪事应制》这样的诗来。

胡震亨说这两首诗误入沈佺期集,始自高棅的《唐诗品汇》,很对。因为宋人还明明著录它们为释广宣的作品。《文苑英华》卷一百七十八就收录《红楼院应制》和《再入道场纪事应制》,署名为释广宣。高棅为什么会把这两首诗误入沈佺期集呢?笔者推测:沈佺期集中有很多应制诗,高氏没有认真推究两诗的内容与沈佺期的生活有无关系,以类相从,就把这两首广宣的“应制”诗,误入沈佺期集。

七 杜常的《过华清宫》乃是宋人宋诗



《全唐诗》卷七百三十一收录杜常《过华清宫》诗,云:“行尽江南数十程,晓风残月入华清。朝元阁上西风急,都入长杨作雨声。”小传云:“杜常,唐末人,诗一首。”

刘绩《霏雪录》云:“唐人绝句,有重复字而不恤者,如杜牧《华清宫》云:晓风残月入华清。又曰:朝元阁上西风急。”则刘绩更误以《过华清宫》“行尽江南数十程”为唐杜牧所作。

《全唐诗》编者和刘绩均误。

《过华清宫》诗,绝不是杜牧作的。不仅裴延翰编的《樊川诗集》中未收此诗,就是后人补辑的《樊川外集》、《樊川别集》及补遗诗中,均无此诗。这是宋人杜常写的。宋蔡條《西清诗话》云:“《题华清宫》一绝:‘行尽江南数十程,晓乘残月入华清。朝元阁上西风急,都向长杨作雨声。’乃杜常也。”蔡氏这段记载,并不明确,杜常是唐人呢,还是宋人?从文字本身看不出。而《宋诗纪事》卷三十收录这段文字,厉鹗则以为杜常是宋人。《竹庄诗话》写得很为明确:“世有才藻擅名而辞间不工者,有不以文艺称而诗或惊人者,近传留《题华清宫》一绝(诗略不录),乃杜常也。”何汶为宁宗时代人,他既记载“近传”杜常《题华清宫》诗,那末,杜常是宋人,毫无疑义。

杜常是北宋时代人。《宋史》有其传,云:“字正甫,卫州人,昭宪皇后族孙也。折节学问,无戚里气习。尝跨驴读书,驴嗜草失道,不之觉,触桑木而堕,额为之伤。中进士第,调河阳司法参军事,富弼礼重之。积迁河东转运判官,提点河北刑狱,历兵部左司郎中、太常少卿,太仆太府卿,户、工、刑、吏部侍郎,出知梓州,青、郓、徐州,成德军。”张舜民《画墁录》云:“神宗闻昭宪之家有登第者,甚喜,有旨令上殿,翌日谓执政曰:‘杜常,第四人登第,却一双鬼眼,可提举农田水利。’即此杜常也。”明胡应麟明确指出杜常为宋人,误为唐人,始自洪迈。他在《诗薮·外编》卷四云:“自洪景庐误辑,赵昌父、周伯弼因之,遂为唐人,非也。”点明致误的原因,极是。可惜《全唐诗》编者未暇汲取前代人的研究成果,订误删谬,仍然定杜常为唐末人。贻误至此,可为诧叹。

 

八 傀儡诗非玄宗、太白作

 



乐史《杨太真外传》卷下云:

自是圣怀耿耿,但吟“刻木牵丝作老翁,鸡皮鹤发与真同。须臾舞罢寂无事,还似人生一梦中。”

照小说的上下文意看,这首绝句似乎是唐玄宗自作,后人就是这样理解的,如宋长白《柳亭诗话》卷十五:“‘刻木牵丝作老翁,鸡皮鹤发与真同。须臾弄罢浑无事,还似人生一梦中。’此明皇《傀儡吟》也。当是南内后作,回思天宝风流,真是一弹指间。”“傀儡一作窟磊子,云梁锽诗,疑误。”宋氏就以为此诗是玄宗作的。《杨太真外传》这段文字,其实早见之于郑处诲《明皇杂录》。今本《明皇杂录》未云何人所作,而阮阅《诗话总龟》卷二十五引《明皇杂录》时,却说:“明皇在南内耿耿不乐,每自吟太白《傀儡》诗。”竟以为这首诗李白作的。《维摩诘经讲经文》亦载此诗,以为唐玄宗作。

这首《傀儡》诗,既不是唐玄宗写的,也不是李白作的。

《全唐诗话》(旧题宋尤袤作)卷二录梁锽诗,云:“《咏木老人》云:‘刻木牵丝作老翁,鸡皮鹤发与真同。须臾弄罢寂无事,还似人生一梦中。’”附注:“明皇还西内,每咏此诗。”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傀儡”条云:“唐梁锽咏木老人诗:(文字与《全唐诗话》同,从略。)《开元传信记》称,明皇还蜀,尝以为诵,而非明皇作也。观山谷诗:‘世间尽被鬼神误,看取人间傀儡棚。烦恼自无安排处,从他鼓笛弄浮生。’盖自锽意也。”《全唐诗》卷二百○二收梁锽《咏木老人》诗。梁锽,天宝中人,令狐楚编《御览诗》,收梁锽诗十首,芮挺章编《国秀集》,收其诗两首,称他为“执戟”。可见,尤、吴记载唐玄宗自蜀地回京后,咏梁锽诗以遣愁,是可信的。而《杨太真外传》语言太简,使人误以为《傀儡》诗乃明皇作,《诗话总龟》更误以为太白作,均非是。

 

九 孙叔向、长孙翱的重出诗

 



《全唐诗》卷四百七十二收录孙叔向的《题昭应温泉》,诗云:“一道温泉绕御楼,先皇曾向此中游。虽然水是无情物,也到宫前咽不流。”同书卷五百十二收录长孙翱的《宫词》,诗云:“一道甘泉接御沟,上皇行处不曾秋。谁言水是无情物,也到宫前咽不流。”

两诗诗题不同,作者不同,文字小有出入,但内容基本相同,是重出互见诗。《全唐诗》编者没有发现它们是重出诗,因而两诗题下均未加注。

说《宫词》是长孙翱作的,首见于范攄的《云溪友议》卷十,云:

时谓长孙翱、朱庆余各有一篇,苟为当矣。长孙词曰:“一道甘泉接御沟(下同,略)。”朱君词曰:“寂寂花时闭院门,美人相对泣琼轩。含情欲说宫中事,鹦鹉前头不敢言。”

《全唐诗话》卷四“长孙翱”条,有同样的记载,显然是从《云溪友议》中来。《全唐诗》录长孙翱《宫词》诗一首,并于小传中云:“长孙翱,与朱庆余同时,诗一首。”编者虽未注明出处,但可以明显看出是承《云溪友议》或《全唐诗话》的记载。

这首诗,当是孙叔向作。

曾季貍《艇斋诗话》有如下的记载:“韩子苍‘楼中有妾相思泪,流到楼前更不流。’用唐人孙叔向温泉诗:‘虽然水是无情物,流到楼前咽不流。’(按,曾氏误记两字)其诗见顾陶《唐诗类选》,金华瀛湘集作王建诗,非也。”顾陶在唐宣宗大中时任太子校书,编选《唐诗类选》,今已佚,曾季貍当时还能见到,所以他在《艇斋诗话》中作了上述的记载。考孙叔向是唐德宗时代人,《题昭应温泉》一诗,早在社会上流传,顾陶以之入选,较为近实。

关于孙叔向的《题昭应温泉》诗,吴曾也曾记载过:

晁元忠《西归诗》:“安得龙山潮,驾回安河水。水从楼前来,中有美人泪。”子苍取其意以代葛亚卿作诗云:“君住江滨起柁楼,妾居海角送潮头。潮中有妾相思泪,流到楼前更不流。”唐孙叔向有《经昭应温泉》诗云:“一道泉流绕御沟,先皇曾向此中游。虽然水是无情物,也到宫前咽不流。”子苍末句乃用孙语也。(见《能改斋漫录》卷八)

吴曾时代,顾陶的《唐诗类选》还传世,吴氏亲眼见到过,《能改斋漫录》也多处征引过。因此,上述记载,也可证明曾氏《艇斋诗话》之不诬。

范攄的世次,后于孙叔向、顾陶,他把孙叔向诗误记为长孙翱诗。这是因为诗篇在口耳相传过程中,误传撰人姓氏,又失去题目,范氏就漫题为《宫词》,以致造成两诗重出的现象。《云溪友议》的记载,不足征信。

十 李贺与韦楚老

胡应麟《诗薮·内编》卷三云:

韦楚老《祖龙行》雄迈奇警,如“黑云障天天欲裂,壮士朝眠梦冤结。祖龙一夜死沙丘,胡亥空随鲍鱼辙。腐肉偷生五千里,伪书先赐扶苏死。墓接骊山土未干,赤光已向芒砀起。陈胜城中鼓三下,秦家天下如崩瓦。龙蛇撩乱入咸阳,少帝空随汉家马。”长吉诸篇全出此,而诸选皆不录,漫载之。

胡氏此说,颠倒了李、韦诗的继承关系。这个问题,钱锺书先生已经揭出,见《谈艺录》。笔者表而出之,补充数义,证成其说。

韦楚老诗,《唐诗纪事》卷五十六录两首,即《祖龙行》和《江上蚊子》。《唐才子传》说韦楚老“众作古乐府居多”“杰制颇多”,今俱不传。《全唐诗》卷五○八亦仅收录《祖龙行》和《江上蚊子》两诗,竟署撰人姓氏为“常楚老”,显误。《全唐诗》的诗人小传云:“楚老,长庆进士。”这大致是根据元辛文房的《唐才子传》。辛传云:“楚老,长庆四年中书舍人李宗闵下进士,仕终国子祭酒。”徐松《登科记考》卷十九于“长庆四年”下记载进士“韦楚老”,也就是根据《唐才子传》。其实,最早的记载还应当推到刘崇远的《金华子杂编》:“韦楚老少有诗名,相国李宗闵之门生也,自左拾遗辞官东归。”(王谠《唐语林》卷七亦有同样的记载)

然而,详考中唐诗人的作品,上述诸书的记载并不可靠。白居易有《赠韦处士六年夏大热旱》:“始觉韦山人,休粮散发好。”又有《秋游平泉赠韦处士闲禅师》:“南村韦处士,西寺闲禅师。”这些诗是大和六年白居易任河南尹时赠给住在平泉的韦楚老的。到大和八年,又有《题赠平泉韦征君拾遗》:“箕颍千年后,唯君得古风。位留丹陛上,身入白云中。”当时白居易仍为河南尹。诗题称韦楚老为拾遗,诗中说他“位留丹陛上”,可见,太和末,韦楚老已由白衣擢升为谏官。杜牧在开成初任监察御史,分察东都,和韦楚老有往还,写《洛中监察病假满送韦楚老拾遗归朝》诗,以“朱云犹掉直言旗”称许韦楚老。《旧唐书·李德裕传》云:“开成二年五月,授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淮南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使事,代牛僧孺。初,僧孺闻德裕代已,乃以军府事交副使张鹭,即时入朝。时扬州府藏钱帛八十万贯匹,及德裕至镇,奏领得止四十万,半为张鹭支用讫。僧孺上章讼其事,诏德裕重检括,果如僧孺之数。德裕称初到镇疾病,为吏隐欺,请罚,诏释之。补阙王绩、魏谟、崔党、韦有翼,拾遗令狐绹、韦楚老、樊宗仁等连章论德裕妄奏钱帛,以倾僧孺,上竟不问。”以上诸证,都说明韦楚老于大和末、开成初曾任谏官。

韦楚老先为隐士,后为拾遗,还可以从李德裕诗及王谠《唐语林》等找到证据。李德裕《访韦楚老不遇》:“昔日征黄绮,余惭在凤池。今来招隐士,恨不见琼枝。”康骈《剧谈录》有这样的记载:“东南隅平泉,即征士韦楚老拾遗别墅。楚老风韵高逸,好山水,卫公为丞相,以白衣擢升谏官。”王谠《唐语林》云:“初以谏官赴徵”。

大量中唐诗人的作品及其他典籍的记载,足以证明韦楚老为“相国李公宗闵之门生”之说是靠不住的;《唐才子传》和《登科记考》据《金华子杂编》而推定韦楚老是“长庆四年”“中书舍人李宗闵下进士”,其说也不能成立。除非《金华子杂编》等书所云的韦楚老别是一人。

韦楚老和杜牧极相友好,王谠《唐语林》卷七说:“与杜牧同年生,情好相得。初以谏官赴征,值牧分司东都,以诗送;及卒,又以诗哭之。”王谠离他们生活的年代尚近,说韦、杜“同年生”,当或有据。按钱大昕《疑年录》的考证,说杜牧生于唐德宗贞元十九年,那么,韦楚老也当生于这个年头。《樊川诗集》卷四有《重到襄阳哭亡友韦寿朋》诗,一作《重宿襄州哭韦楚老拾遗》。冯集梧注:“盖寿朋其名而楚老字也。”杜牧卒于大中六年(采缪钺《杜牧卒年考》说),活了五十岁,韦楚老先于杜牧谢世,那末,他主要活动于唐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四朝,殆无疑问。

李贺卒于元和十一年,韦楚老时仅十四岁。因此,绝不会是李贺模仿韦楚老的诗作,相反,韦楚老却确是从李贺诗中取得艺术借鉴,作《祖龙行》。观其“黑云障天天欲裂”句,当出自李贺《雁门太守行》:“黑云压城城欲摧”;观其“赤光已向芒砀开”句,当出自李贺《公莫舞歌》:“芒砀云瑞抱天回,咸阳王气清如水。”模仿的痕迹毕露。胡应麟反说李贺诸诗出自韦楚老的《祖龙行》,这是未考李、韦世次的缘故。

十一 关于刘禹锡的《怀妓》诗



孟棨《本事诗》有如下的一段记载:

大和初,有为御史分务洛京者,子孙官显,隐其姓名。有妓善歌,时称尤物。时太尉李逢吉留守,闻之,请一见。特说延之,不敢辞,盛妆而往。李见之,命与众姬相面,李妓且四十余人,皆处其下,既入,不复出。顷之,李以疾辞,遂罢坐,信宿绝不复知,怨叹不能已。为诗两篇投献。明日见李,但含笑曰:“大好诗。”遂绝。诗曰:“三山不见海沉沉,岂有仙踪尚可寻。青鸟去时云路断,嫦娥归处月宫深。纱窗暗想春相忆,书幌谁怜夜独吟。料得此时天上月,秪应偏照两人心。”欠一首。

这个被隐去姓名的“为御史分务洛京者”,究是何人?《本事诗·高逸第三》曾说杜牧“为御史分务洛阳”,被隐去姓名的人是杜牧吗?不是的。如果同是杜牧,为什么后文显言之,而前文却又要“隐去姓名”呢?显然讲不通。何况,杜牧生活的时代,后于李逢吉,这里的“为御史分务洛京者”,决然不是杜牧。

参证《太平广记》卷二七三“妇人”四“李逢吉”条引录《本事诗》的记载,才知道李逢吉所夺之歌妓,乃是刘禹锡的家妓。《广记》所记内容,较之通行本《本事诗》,大体情节相同,但有三点明显的区别:一,点出刘禹锡的姓名;二,记事较为详赡;三,刘禹锡拟《四愁》诗,作诗四首。可见《太平广记》别有所据。卞孝萱同志据宋敏求的《刘梦得外集后序》(吴兴徐氏景宋绍兴本)所云:《刘梦得外集》卷七的四首《忆妓》诗,系出《南楚新闻》,因而推断《太平广记》所引材料,乃出自《南楚新闻》,误记为《本事诗》(见《刘禹锡年谱》)。

笔者认为卞孝萱同志的这个推断是可信的。尉迟枢《南楚新闻》一书,《新唐书·艺文志》、《崇文总目》、《通志》均有著录,今已佚。《通志》注云:“唐尉迟枢,记宝历至天祐时事。”尉迟枢是唐末五代人,后于撰《本事诗》的孟棨数十年,所以唐圭璋先生把尉迟枢的《南楚新闻》收入《南唐艺文志》中(见《中华文史论丛》一九七九年第三辑)。尉迟枢与同时代的稗官家犯着同样的毛病,全然不顾李、刘的行实,敷演《本事诗》中李逢吉夺妓的情事,加以渲染,并将《本事诗》所记的一首怀妓诗和三首他人诗合并在一起,漫题为刘禹锡作。宋敏求又不加考订,把《南楚新闻》中的这四首诗,裒辑入《刘梦得外集》卷七,以致造成错讹。

李逢吉夺刘禹锡歌妓这则传闻,讹误很多;刘禹锡《怀妓》四诗,其中一首是伪托诗,三首是他人诗混入刘禹锡集中。事和诗,都经不起考查。

(一) 刘禹锡从未以御史的身分“分务洛京”。

刘禹锡确曾分司过东都,据其《子刘子自传》,前后共有三次:“又除主客郎中,分司东都。明年,追入充集贤殿学士,转苏州刺史赐金紫,移汝州,兼御史中丞。又迁同州,充本州防御长春宫使。后被足疾,改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又改秘书监,分司一年。”具体时间是:第一次,大和元年;第二次,开成元年到开成四年;第三次,开成五年。又按,刘禹锡有《荐处士王龟状》,文末题云:“正议大夫,检校礼部尚书、兼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刘某状。”(见《全唐文》卷六○三和明刻本《刘宾客文集》。《刘梦得文集》中的《荐处士王龟状》文后却无此段题语)《新唐书·刘禹锡传》:“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旧唐书》本传云:“检校礼部尚书太子宾客分司。”可见,刘禹锡除以主客郎中、秘书监的身分分司东都外,还曾以检校礼部尚书兼太子宾客的身分“分司东都”。但是,没有任何文献资料可以证明,刘禹锡曾“为御史”,“分司东都”。

(二) 李逢吉留守东都在大和五年。

李逢吉确实曾留守东都,那是大和五年时事。《旧唐书·文宗纪》云:太和五年八月壬申,“以李逢吉检校司徒,兼太子太师,充东都留守。”这一年,刘禹锡授苏州刺史,冬,自长安起程,路过洛阳时,拜会过李逢吉,有诗《将赴苏州途出洛阳留守李相公累申宴饯宠行话旧形于篇章谨杼下情以申仰谢》记其事。以后,刘禹锡一直在苏州、汝州刺史任上,李逢吉于大和九年初卒,李、刘无缘再相遇。等到刘禹锡再度分司东都时,李逢吉则已墓木拱矣。由此可知,李逢吉在洛阳招延刘禹锡家妓,夺之,刘禹锡怨叹投诗云云,纯属虚妄之事,“三山不见海沉沉”一诗,亦是好事者所作的伪托诗。

(三) 刘损作《愤惋诗》三首。

《全唐诗》卷三六一收录刘禹锡《怀妓》诗四首,编者附注:“前三首,一作刘损诗,题作《愤惋》。”《全唐诗》卷五七九收录刘损诗,题为《愤惋诗》三首,编者附注:“一作刘禹锡诗,题作《怀妓》。”两刘三诗,重出互见。

这三首诗当为刘损作。

刘禹锡诗气体雄健,意象深远。白居易《刘白唱和集解》称“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禹锡尤长于七律,胡应麟说他“晚唐无出中山”(见《诗薮·外编》卷四)。这些评骘极是的当。而《怀妓》四诗中的三首,诗格低卑,诗思冗沓,入梦得集,与其他中山诗略一对望,即能分出泾渭来。

考韦縠《才调集》卷十“无名氏”名下选录《杂诗》十首,其中七律“鸾飞远树游何处”一首,与刘损《愤惋诗三首》(之二),文字基本相同,小有出入;七律“折钗破镜两无缘”一首,与刘损《愤惋诗三首》(之一),文字基本相同,小有异文。韦縠编《才调集》时,刘损之名未显于时,因而韦氏把它们编入“无名氏”栏。《才调集》是个选本,因此仅录了《愤惋诗三首》中的两首。韦縠的选录,恰恰是《怀妓》诗非刘禹锡作的重要佐证。

刘损是咸通时代人,他和李逢吉不同时,不可能相接,更不会有被夺家妓而作诗抒愤的轶事。他的诗,在流传过程中,很有可能因同姓(刘损、刘禹锡)的关系而被讹为刘禹锡诗,经尉迟枢之手而误采入《南楚新闻》中。

综上所述,关于刘禹锡的《怀妓》诗四首,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

一 孟棨《本事诗》所记夺妓事和怀妓诗,不可信。

二 尉迟枢《南楚新闻》敷演《本事诗》的故事,误采刘损的《愤惋诗三首》,拼合《本事诗》原载“三山不见海沉沉”一诗,拟张衡《四愁》诗,改成《怀妓》诗四首,题为刘禹锡作。

三 宋敏求未经辨证,将《南楚新闻》所记的四首《怀妓》诗收编入《刘梦得外集》里,造成混乱,理当甄辨剔除出来。

十二 贾岛诗题误



《全唐诗》卷五七三收录贾岛《酬姚合校书》一诗,题下附注:“一本无合字。”

当以无合字为正。详考姚合身世,平生未尝作过“校书”,题上“合”字当为后人传钞或刊刻时误加。《文苑英华》卷二四五录贾岛此诗,题为《酬姚校书》,无合字。因姚合是贾岛的好朋友,贾岛既有酬姚诗,有人就以为必是姚合。其实,这是误解,姚校书当另是一人。

贾岛集中尚有《送南康姚明府》诗,云:“铜章美少年,小邑在南天。版籍多迁客,封疆接洞田。静江鸣野鼓,发缆带村烟。却忆陶元亮,何须忆醉眠。”从诗意看,与姚合之行迹、官职均不合,此诗亦非送姚合作。

姚校书、姚明府究为何人?姚校书和姚明府是一人吗?尚俟考。

十三 《湘山野录》把唐人诗误作陈彭年诗



宋释文莹撰《湘山野录》,记事往往得之于传闻,因而颇多讹谬。浦江清先生说过:“《湘山野录》所记,吾人亦仅宜信其一半。”(见《浦江清文录·词的讲解》)诚哉斯言!

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三“妓人出家诗”条,云:“唐顾陶大中丙子编《唐诗类选》,载杨郇伯作《妓人出家诗》:‘尽出花钿与四邻,云鬟剪落向残春。暂惊风烛难留世,便是池莲不染身。贝叶欲翻迷锦字,梵声初学误梁尘。从今艳色归空后,湘浦应无解佩人。’《湘山野录》乃谓: ‘本朝中国长公主为尼,掖庭嫔御随出家者三十余人。太宗诏两禁各以诗送之,陈彭年作诗八句。’今考其诗,与杨郇伯所作同,首句‘尽出花钿散玉津’一句不同。岂后人改郇伯诗,托以彭年之名,而文莹又不考之过邪?”

吴氏所辨极是。

按: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二十九亦收杨郇伯《妓人出家》诗,并附以窦常的《途中立春寄怀郇伯》诗,以见其交游。《全唐诗》卷二七二收此诗,题为《送妓人出家》,杨郇伯小传云:“与窦常同时,诗一首。”计氏和《全唐诗》编者都是根据顾陶《唐诗类选》的。

杨郇伯,明明是唐人;《妓人出家》,明明是唐诗。而文莹《湘山野录》卷下(据学津讨原本)却云:“初,申国长公主为尼,掖庭嫔御随出家三十余人。诏两禁送于寺,赐斋馔,传宣各令作诗送。惟陈文僖公彭年诗,尚有记者,云:‘尽出花钿散玉津,云鬟初剪向残春。因惊风烛难留世,遂作池莲不染身。贝叶乍翻疑轴锦,梵声终学误梁尘。从兹艳质归空后,湘浦应无解佩人。’或云作诗之说恐非,好事者能于《鹧鸪天》曲声歌之。”

《唐诗纪事》、《能改斋漫录》、《全唐诗》所载的杨郇伯诗,均同。可见,好事者为了“牵合”公主出家事,将唐人杨郇伯的诗略事改窜,托名陈彭年作。文莹没有见过《唐诗类选》,他早于计有功(《湘山野录》附毛晋识语:“文莹自号道温,与苏舜钦友善。”),自然也见不到《唐诗纪事》,且又未加详考,把传闻随意记载下来,造成这个错误。

十四 “风暖鸟声碎”一联乃杜荀鹤作

欧阳修《六一诗话》云:

故时人称朴诗月锻季炼,未及成篇,已播人口,其名重当时如此,而今不复传矣。余少时犹见其集,其句有云: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又云:晓来山鸟闹,雨过杏花稀。诚佳句也。

吴聿《观林诗话》也说:

杜荀鹤诗句鄙恶,世所传《唐风集》,首篇“风暖鸟声碎,日高

花影重”,余甚疑不类荀鹤语,他日观唐人小说,见此诗乃周朴所作,而欧阳文忠公亦云尔。盖借此引编以行于世矣。

“风暖鸟声碎”一联,见于杜荀鹤《春宫怨》诗中,又见于周朴同题诗中,两诗重出,分别收录入《全唐诗》卷六百九十一及卷六百七十三。

“风暖鸟声碎”一联,是周朴诗吗?袁文说:“欧阳文忠公大儒,想必有据而不妄言。”(见《甕牖闲评》卷五)但是,欧阳修凭“少时犹见其集”,吴聿凭“唐人小说”,就能确定《春宫怨》诗是周朴作的吗?欧阳修的记忆,得无错误?“唐人小说”的记载,有没有出入?这些都是疑问。

笔者据以下理由,认为“风暖鸟声碎”一联,《春宫怨》一诗,乃是杜荀鹤的作品。

首先,从同时代人的记载看。

韦庄《又玄集》收杜荀鹤诗两首,第一首是《春宫怨》,“风暖鸟声碎”一联赫然在目。韦縠《才调集》卷八亦收杜荀鹤诗八首,《春宫怨》列于第一。韦庄《又玄集序》谓此集编成于唐昭宗光化三年(公元九○○年),其时杜荀鹤还未死,韦庄的记载当无误。韦縠曾任蜀监察御史,《才调集》的编成时间,稍后于《又玄集》,离杜荀鹤生活的时代还很近。两位韦氏选录杜荀鹤诗,比唐人小说的摭采异闻要可靠得多,时间也远比欧阳修早,当更能符合实际情况。

其次,从宋人对《六一诗话》的评论看。

宋魏泰、严有翼、胡仔、陈善等人,都在自己的诗话中,对《六一诗话》这段记载,提出过自己的看法。魏泰《临汉隐居诗话》:“欧阳文忠公作诗话,称周朴之诗‘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以为佳句。此乃杜荀鹤之句,非朴也。”已经指出了欧阳修《六一诗话》的错误。严有翼《艺苑雌黄》云:“惟《春宫怨》一联云:‘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为一篇警策。而欧阳永叔《归田录》乃云周朴之句,不知何以云然。”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二十三云:“余读《隐居诗话》云,此一联非朴诗也,乃杜荀鹤之句,然犹未敢以六一居士诗话为误。后又见《幕府燕闲录》云:‘杜荀鹤诗,鄙俚近俗,惟宫词为唐第一,云:早被婵娟误(下同,略),故谚云:杜诗三百首,惟在一联中。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是也。’”陈善《扪虱新语》下集卷一“杜荀鹤《唐风集》”条云:“处士周朴,有能诗名于唐末,欧阳公尝称朴诗‘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之句,然此杜荀鹤诗,非朴句也,见《唐风集》。公言少时见其集,今不复传。”他们的这些记载和论述,都比《六一诗话》和《观林诗话》更有说服力。因此,《春宫怨》当是杜荀鹤作,晚唐或五代人的小说,始误记为周朴的作品。

十五 《登鹳鹊楼》诗为畅诸作



《全唐诗》、沈德潜《唐诗别裁》及近人高步瀛《唐宋诗举要》,均录《登鹳鹊楼》诗,云:“迥临飞鸟上,高出世尘间。天势围平野,河流入断山。”题畅当作。

按畅当应作畅诸。《全唐文》卷四百三十载李翰《河中鹳鹊楼集序》:“前辈畅诸题诗上层,名播前后,山川景象,备于一言。上客有前美原尉宇文邈,前栎阳尉郑鲲,文行光达,名重当时;吴兴姚系,长乐冯曾,清河崔邠,鸿笔佳作,声闻远方,将刷羽青天,追飞太清,相与言诗,以继畅生之作,命予纪事于前轩。”从《登鹳鹊楼》的诗意看,与李翰所言“山川景象,备于一言”相符,畅诸题于鹳鹊楼上的,就是这首诗。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五记载鹳鹊楼时,提到这首诗:“河中府鹳鹊楼三层,前瞻中条,下瞰大河,唐人留诗甚多,唯李益、王之涣、畅诸三篇能状其景。……畅诸诗曰云云。”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二十四引《迂叟诗话》云:“唐之中叶,文章特盛,其姓名湮没不传于世者甚众,如河中府鹳鹊楼,有王之涣、畅诸二诗,畅诗曰云云。”(《迂叟诗话》即司马光的《温公续诗话》。洪迈《容斋随笔》卷十五所载,与此略同。)彭乘《墨客挥犀》载此诗亦云“畅诸作”。以上数例,皆可证《登鹳鹊楼》诗作者为畅诸。

王重民《补全唐诗》据敦煌残卷“伯三六一九”辑出畅诸《登观鹊楼》诗:“城楼多峻极,列酌恣登攀。迥林飞鸟上,高榭代人间。天势围平野,河流入断山。今年菊花事,并是送君还。”王氏按语曰:“《全唐诗》题作《登鹳雀楼》,较佳。但仅存中间四句(首尾各缺两句)载入畅当集中。王仲闻先生云:亦见宋无名氏《墨客挥犀》卷二,亦止四句,云畅诸作。惜编《全唐诗》者止钞诗而误主名。”(见《中华文史论丛》第三辑及《全唐诗外编》上册)尽管敦煌残卷的文字,与诸本文字略有出入,但却为畅诸作《登鹳鹊楼》诗提供了重要的证据。

北宋初年编纂的《文苑英华》,载此诗题为畅当作,后人刊印《梦溪笔谈》和《苕溪渔隐丛话》时,往往据《文苑英华》于畅诸名下加注“一作畅当”。胡道静先生《新校正梦溪笔谈》此条下的校记云:“‘唯李益、王之涣、畅诸’下,津逮本、学津本有小注云:‘唐诗作当’,谓作畅当也。此注疑非沈括原有,而为毛晋所增。”此即畅诸误作畅当的原因。

十六 “司空见惯”诗考辨



孟棨《本事诗·情感第一》云:

刘尚书禹锡罢和州,为主客郎中,集贤学士。李司空罢镇在京,慕刘名,尝邀至第中,厚设饮馔,酒酣,命妓歌以送之。刘于席上赋诗曰:“䰀鬌梳头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李因以妓赠之。

类似的记载,还有范攄《云溪友议》卷七云:

昔赴吴台,扬州大司马杜公鸿渐为余开宴,沉醉归驿亭,稍>醒,见二女子在旁,非我有也。乃曰:郎中席上与司空诗,特令二乐妓侍寝耳。醉中之作,都不记忆。明日修状启陈谢,杜公亦优容之,何施面目也。予以郎署州牧,轻忤三司,岂不过哉。诗曰,高髻云鬟宫样妆(下同,略)。

《耆旧续闻》记载此事,与范攄、孟棨小有出入,云:“刘宾客官苏州刺史,李司空罢镇日,慕其名,招致之。”其余赋诗赠妓诸事,均同。(见《御选历代诗余》卷一百十二引)

四部丛刊董氏景宋本《刘梦得文集》,未录“司空见惯”诗。《全唐诗》卷三百六十五补收了这首诗,题为《赠李司空妓》,附注即据《云溪友议》的材料。

只有宋人韩驹,引詹玠《唐宋遗史》所记的材料,云:韦应物赴大司马杜鸿渐宴,作“司空见惯”诗。(见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九)

根据上述记载,作“司空见惯”诗者,或为刘禹锡,或为韦应物。设宴赠妓者,或为李绅(司空),或为杜鸿渐(大司马)。

“司空见惯”诗,是刘禹锡、韦应物写的吗?

明人郎瑛,已经发现这段记载有错误,特地撰文辨正。他在《七修类稿》卷三十三中说:“予意刘禹锡、韦应物皆为郎中,皆刺史苏州,但鸿渐未尝为司空,且大历四年死矣。韦在苏州,乃贞元间,去杜死日廿余年,刘在苏州,元和间,又远矣。韦、刘且不论,决非鸿渐必然。考之元和间,杜佑为淮南节度,正扬州之地,工部侍郎之升也,必误写为杜鸿渐。否则为白乐天,正与韦、刘同时,又皆狎浪诗酒者也。”郎瑛驳杜鸿渐赠妓的数条论据,是确凿可信的。

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六“杜韦娘”条云:“刘梦得与杜鸿渐不同时,世传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为扬州大司马杜公鸿渐开宴作者,传闻之妄也。”岑仲勉《唐史余瀋》卷三“司空见惯”条,也认为鸿渐卒于大历四年十一月己亥,禹锡与鸿渐远不相及,“鸿渐固未尝镇淮南,亦未尝官大司马(兵部尚书)”,足证刘、韦在杜鸿渐席上赋诗一事是虚妄的。

既然刘、韦不可能赴杜鸿渐宴,那末,“司空见惯”诗是否为刘禹锡罢和州任或赴苏州刺史任时在李司空席上作的呢?

非也。

李司空赠妓之事,不可信;刘禹锡即席赋诗之事,也不可信。《本事诗》、《云溪友议》、《耆旧续闻》等书的记载,纰漏百出。

其一,刘禹锡罢和州刺史任后,“又除主客郎中,分司东都。明年,追入充集贤殿学士。”(见刘禹锡《子刘子自传》)时当大和元年、大和二年。地点先在洛阳,后在长安。其时,李绅尚未拜司空。大和元年,李绅为江州长史,二年,迁滁州刺史。《本事诗》所述之官职、地望,与史实均不相符合,邀饮之事,决不可能。

其二,刘禹锡于大和五年授苏州刺史,冬赴任,于大和六年二月到任。其时,李绅为寿州刺史,李、刘何能相会,邀饮赴宴?且李绅当时黜降在外州,未曾作镇,怎么能说是“罢镇在京”呢?

其三,刘禹锡赴苏州任时,扬州帅为崔从。《旧唐书·文宗纪》云:“大和四年三月癸卯,以前太子宾客崔从检校右仆射、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淮南节度。”六年十二月,“淮南节度使、检校右仆射崔从卒。”接任淮南节度使的是牛僧孺。据此,则刘禹锡赴苏州任路过扬州时,拜谒的应是崔从,而不会是李绅或其他什么人。

由此可见,诸书记刘禹锡或韦应物赋“司空见惯”诗及其本事,虚妄不可信。这首诗,当为好事者所作,托名刘禹锡。孟、范等人据传闻记之入书。到宋时,又有人发现此事与刘禹锡的行迹有矛盾,妄改为韦应物,谁知仍然不合情理,露出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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