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台谏不相见》译文与赏析
台谏不相见
台谏不相见
【原文】
嘉祐六年,司马公以修起居注[1]同知谏院,上章乞立宗室为继嗣。对毕,诣中书,略不宰相韩公言其旨。韩公摄飨明堂[2],殿中侍御史陈洙监祭,公问洙:“闻殿院与司马舍人甚熟。”洙答以“顷年曾同为直讲”[3]。又问:“近日曾闻其上殿言何事?”洙答以“彼此台谏官不相往来,不知言何事”。此一项温公私记之甚详。然则国朝故实,台谏官无不相见。故赵清献公[4]为御史,论陈恭公,而范蜀公[5]以谏官与之争。元丰中,又不许两省官相往来,鲜于子骏乞罢此禁。元祐中,谏官刘器之、梁况之等论蔡新州,而御史中丞以下,皆以无章疏罢黜。靖康时,谏议大夫冯懈论时政失当,为侍御史李光所驳。今两者合为一府,居同门,出同幕,与故事异,而执政祭祠行事,与监察御史不相见云。
【注释】
[1]起居注:是记录我国古代帝王言行的书籍。[2]明堂:古代帝王宣明政教的地方。凡朝会、祭祀、庆赏、选士、养老、教学等大典,都在此举行。[3]直讲:官名。辅助博士讲授经学。[4]赵清献公:赵抃(1008—1084)字阅道,宋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州市)人。景祐元年(1034)进士,任殿中侍御史,弹劾不避权势,时称“铁面御史”。[5]范蜀公:范镇,字景仁,宋成都华阳人。
【译文】
宋仁宗嘉祐六年,司马光以修起居注官兼任谏院的长官,因无子,便上奏朝廷请求从宗室里选出一人册立为继子。上奏之后,司马光来到中书省,对宰相韩公大略讲了下这事。韩琦去太庙祭祀,殿中侍御史陈洙监祭。韩公问陈洙说:“听说你与司马光很熟。”陈洙回答说:“前几年曾一同担任直谏官,在一块共事。”韩公又问:“近日曾听说过司马光上奏章,说的是什么事情啊?”陈泆回答说:“我和他分别担任为台官和谏官,没有来往,不知道他上奏的是什么事情。”这件事司马光私底下详细记录了下来。然而朝廷很久以前就有这样的制度:台官与谏官不准来往相见。赵清献公担任御史的时候,曾议论陈恭公,而范蜀公以谏官身份站出来和赵汧争辩。元丰年间,又下令不允许两省官员来往,鲜于子骏请求取消这个禁令。元祐年间,谏官刘器之、梁况之等议论蔡新州,而在御史中丞以下的官员,都因为没有上奏此事而被罢免官职。靖康年间,谏议大夫冯懈评论时政失当,被侍御史李光反驳。如今这两个机构已合并成一个,住在一个门里,办公在一个屋檐下,与过去的制度不同。而在执政祭礼活动时,不得与监察御史见面。
【评析】
本文叙述的是古代制度中有直谏官与台谏官不能相互往来见面的制度。本文中首先列举出宰相韩琦询问台官陈洙有关谏官司马光上奏之事,由此证明了朝廷曾有“台谏官无事不相见”的制度。之后又有范蜀公以谏官与御史之争、鲜于子骏请求取消不许两省官相往来制度、谏议大夫被侍御史所驳等之事的出现,由此说明了御史台与谏院之间相互负有监察之责,二者不能互通往来,以免党同伐异。文章最后还提到如今制度得到改善,御史台与谏院已经合并一个机构,只有在执政祭祠行事时,不得与监察御史相见。
-
【原题】:寇参军九日惠诗以左冯翊赵监所遗玉液一壶并诗答之
-
刘吉,字祐之,博野人。正统十三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充经筵官。进修撰。累迁礼部左侍郎。成化十一年与刘珝同受命,兼翰林学士,入阁预机务。寻进礼部尚书,加太子太保,进武荚殿大学士。久之,进户部尚书、谨
-
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李白的《峨眉山月歌》,四句诗出现了五个地名:峨眉山、平羌江、清溪、 "> 《孙承宗传》原文及翻译
《孙承宗传》原文及翻译 出处:《明史》 孙承宗,高阳人。貌奇伟,须髯戟张。与人言,声殷墙壁。始为县学生授经边郡。往来飞狐、拒马间,直走白登,又从纥干、清波故道南下。喜从材官老兵究问险要
-
始我来京师,止携一束书。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庐。此屋岂为华,于我自有余。中堂高且新,四时登牢蔬。前荣馔宾亲,冠婚之所于。庭内无所有,高树八九株。有藤娄络之,春华夏阴敷。东堂坐见山,云风相吹嘘。松果连南
-
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唐杜甫 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茅飞渡江洒江郊,高者挂罥长林梢,下者飘转沉塘坳。 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茅入竹去,唇焦舌燥呼不得,归
-
温人之周文言文翻译 《温人之周》选自《战国策》,西汉刘向编订一部历史散文。战国时代东周虽然越来越弱,但还是名义上天子。周君为天下之君,是名正言顺的。可能现实不是这
-
语义说明:比喻妄想瞒骗他人,结果却只是欺骗自己而已。贬义。 使用类别:用于「欺瞒矇骗」的表述上。 掩耳盗铃造句:01如果不去努力,只会用谎言自欺,就是掩耳盗铃。 02妄想把不法行为合法化,只不过是掩耳
-
《百家姓谈》文言文译文 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译文 既济,“亨通”,小事而能亨通。“利于守正”,(六爻)阳刚阴柔之
-
文言文《捕蛇者说》译文及赏析 捕蛇者说 唐代:柳宗元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