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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林《潮流背后的文化赓续》

作者:laoshi来源:古典文学网-诗词帮发表于:2022-10-20 23:16:51阅读:802

毋庸讳言,20世纪60年代末期到70年代出生的这一代作家,经历了相当艰难的成长历程。他们不像上辈人,在25-35岁的青年和壮年时,正好赶上了文学的“黄金时代”。他们最没有“话题感”,没有伤痕、改革、先锋、寻根的符号,也不像80后作家一样自然而然地出生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中,成为商业畅销书的代表作者。这一代作家只能够默默地写作,用作品而不是符号来证明自己。然而他们从来没有异化自己,而是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完成了文学的接力。王方晨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王方晨自1988年开始发表作品,以《老大》《公敌》《老实街》等长篇小说而闻名于世,翻开他长长的创作年表,我们会惊讶于他创作精力的旺盛。

去岁由于一个难得而幸运的机会,我有幸执笔《老实街》评论的初稿。这篇文章发表于《小说评论》。然而当我写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反而欠了作家的债,因为从我这个年龄阅读王方晨的一些私密的体会,我并没有敢于完全写出来。因为他的小说里面有太多或隐或现的隐秘的“灵氛”。彼时我也没有完整地研究作家的写作史,不知道这种“灵氛”从何而来。所幸《时代文学》又给我这次机会,让我对王方晨进行再一次历险。

从悲悯到自由:多元化的探索期

对一个作家进行综论,我必然要把他的处女作搜寻出来探讨一番。虽然第一部见刊的作品并不等于第一部作品,但这对每一位作家都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它被期刊选中,编辑,与作者商议进行删改,作为作家向文坛的敲门砖面试,每一个作家都不会忘记这样的欣喜经历。当我从网上找出《林祭》非常具有斑驳之感的扫描版时,沉浸在阅读体验中,我几乎忘记了这是一个作家的处女作。

这篇小说的成熟度是让我惊讶的。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作家,王方晨在这篇小说中语言不仅达到了成熟,而且完成了一种自我的诗化。这部小说写特定年代青年的无处遁逃。虽然我不知道在此之前他经历了多少失败,有过多少次试验,但他在《林祭》中却将青年所面临的两种“力”的压迫描绘得淋漓尽致。第一个是传统的“力”,这种力让青年的爱情在乡土之中往往成为悲剧。罗班一直想要复仇,但却选错了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他只有逃向广袤的森林。这广袤的森林如同神的场域一般,给罗班以另一种审判与考验。而罗班并没有猎人扎格一般的对“神”的敬畏与信仰,他只能停留在自我的忏悔之中,最终冲向熊熊的森林之火。如果在此单纯用情欲冲动来解释这篇小说,恐怕很难发现这篇小说的价值。罗班的本质问题不在于爱情,在于他充满激情的青春找不到合适的发泄点,在于他心中的信仰是退化、扭曲、缭乱的。这样的青年无论在传统的伦理还是自然的神性之中,都无法找寻到自己的立足点。从这一点看,罗班奔向熊熊大火,其实是一类青年的象征,这类青年受到传统道德束缚,在原生的生命激情中找不到存在的价值,只能选择奔向原始的热力。

毫无疑问,王方晨的写作经历了从悲壮到悲悯的探索期。我们在《林祭》等小说中还能够看见青年的怒发冲冠,看见他内心难以抑制的波澜壮阔。但王方晨后来的创作证明,他是“有准备”地登上文坛的,他要寻求小说的多元化。

他的乡土作品依然频出,并且写作的方式越来越趋于自由和灵动。《歌逝》作为王方晨写作史上第一个总结性作品,有着不容忽视的意义。如果说《林祭》展现了原始生命力在畸形文明之下的无处遁逃,是一种呐喊,那么《歌逝》则是激情过后的一种温情的关怀与慰藉。小说开始将批判精神与历史审视融化于炉火纯青的叙事之中。谷青夫妇的歌唱,其实是一种生命的境界。这部小说不是证明那贫穷的年代值得歌唱,而是证明在任何年代人都有着歌唱的资格,甚至歌唱的尊严。正如伊格尔顿在《如何读诗》中所言:“从海德格尔到本雅明以降,一直在警告世人:体验正在从世界上消失。”王方晨在此祭奠的其实正是这种体验,失去这种体验,逝去的就不仅仅是“歌”,而是一种“灵”,是一种隐秘的自娱方式,随之而来的或许将是永无止境的奔忙。正如王方晨自己所言:“歌声逝去了,这也正是《歌逝》这篇小说的题旨所在。往事虽然不堪回首,但仍然常使人带着伤逝的情感和并不欣慰的感受不由自主地回首。我们不能忘记某个时代的苦难,但也不能停止挖掘隐藏在这份苦难下的种种新的意义。物质的穷困并不可怕,心灵的无所归依才是最为可怕的。”

《祭奠清水》从王方晨的个人写作史意义上,是一部承上启下的作品。在这部作品中,有鲁迅先生《故乡》的影子,但相比之下又多了一层“幽魅”,这种幽魅之感可以在山东大地上的另一部经典《聊斋志异》中找到源头。无论是清水对于我们这些青春懵懂的“小兽”那玉人一般的魅力,还是清水与小五若即若离的爱情故事,都采用了文言小说的笔法。但是这篇小说将《故乡》的乡土风情和《聊斋》的客观叙事都异化了。在王方晨营造的乡土空间中,“俺们”是保留了原始的“玉童”崇拜与青春伊始的性冲动的少年。少年们对同性清水的崇拜,夹杂了权力符号、生计符号、文化符号等多种因子在内。在这个小小的村落里,“清水”是一种神秘的标准。少年们不理解他的矜持与美好从何而来,只是凭借生命即时的冲动想要无限地接近他。其实,是想要自身接近一种“宽余”。这种宽余一方面是贫苦的解放,另一方面是众人目光下的独宠,一种毫无理由的“宠儿”与“天骄”的本能。

少年们往往是“无知”与“无怨”的。也就是在清水轻易地领回了小五之后,他们才产生了不平的意识,知道是由于家庭困境而让他们无法及时拥有自己的伴侣。他们的这种怨气,起源于一种恋母情结,以及渴望关照的急切心情。这一切都在清水身上得到体现。但如果我们仅仅将此理解为乡土版的“少年维特”又是不够的。小说的复杂性在于,洗澡的池塘保留了少年们在几乎没有出头之日的环境下,唯一的梦寐与寄托。清水与小五最后的葬送,一方面是乡土中“玉童”经验的葬送,另一方面,从对故事若即若离地参与而言,这也代表了乡土童年的理想模式永远无法作为记忆参与到“俺们”的经验中,“俺们”永远是外围者,带着遗憾聆听并复述着这永不可得的经验。同时,对于王方晨本人来说,他的叙事也开始具有了一种超越性的品質,他营造“灵氛”的感觉更臻熟稔。乡土中那些无法言说的故事,被他与现实进行恰到好处的交织,从而引导读者走向更加遥远又更加深入的灵境。不难看出,王方晨在《祭奠清水》中已经体现出《老实街》中的一些影子,他一直在积累着现代社会中业以流失的“体验”,而等待着厚积薄发的那一刻的到来。

荷戟独彷徨:无乡的历史观照

老实说,当读到《祭奠清水》的时候,我惊讶于内心的这样一个疑问:王方晨怎么又“回去了”?不仅仅是回到了《林祭》,他甚至回到了《林祭》以前,一个比《林祭》更“可怕”的时代。我不是说《祭奠清水》描写的年代比《林祭》更靠前,而是它比《林祭》更靠近王方晨心路的起点。我一直坚信,没有绝对的勇气是不敢去直面童年经验的——我指的是真诚地面对。这种面对不管是自身的经验,还是对人世的总结,都需要做好充分的精神准备,有强大的精神力,才敢于去阐释那些更加无助的生命。

我之所以那么执着地把《祭奠清水》当作王方晨创作的一个关键点,是因为我从中读到了《林祭》的动因,又从中看到了《老实街》的先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祭奠清水》是王方晨一次心甘情愿的奉献。其实,在2004年发表《祭奠清水》之前,他走了一些实验的、先锋的路线。《黑妮儿飘飘》《生命是一只香油瓶》《死不了的小虾》《咱家的月宫》《吃掉苍蝇》《毛阿米》《说着玩儿的》《日本是一个省》等小说,无论从语言还是形式,都在“好的故事”之上增添了实验的色彩。王方晨开始“转益多师”了,这一次他采取的是全面探索的态势。语言上更加跳脱、活泼,甚至这种跳脱与活泼开始内化于叙述的字里行间了。他的故事也在“无乡”的叙述中越来越丰满。王方晨在《祭奠清水》的自序中说:“我无乡,然而这是好的故事。人在他乡,我人而非人,非人而人。我无乡,然而这是好的故事。”从《歌逝》到《祭奠清水》,王方晨像一个“无乡”的赤子,他不仅发现了自己“无乡”的现实,还发现乡土的束缚遍布自己眼前所见。在他的小说中,人们无意识的任何举动都有乡土的因子在内。乡土是中国最广袤的地域,乡土的经验也是最普遍的经验。所以王方晨在此隐遁了自我,开始更加沉稳地叙述这“无乡之乡”。其实这无乡之乡,不仅仅是一种发现,也是王方晨在乡土书写中的一种“自洽”阶段,一种精神上的解脱与进益。他知道自己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寻找好的故事。王方晨深知,好的作家首先是一个讲故事的手艺人,所以他这个阶段的小说,往往从开始就以别出机杼的情节引人入胜,加上其不喜长篇大论,十分注意小说的节奏,该止则止,该收则收,因此他这一时期的小说十分好读、耐读。

《黑妮儿飘飘》叙述的是因为大水而与“中央”和“镇委”中断了联系的一个小村庄,这个村庄虽然与外界中断了联系,但是人们依旧在为乡土之事奔忙着。这部小说已经开始将外界的资本符号与村庄的命运联合起来。城镇在这个村子里是一个有力的参照,所有人都不能绕开。所以,眉豆终于受不了城镇的诱惑而出走。乡土中传统的道义、伦理、精神对于青年人来说已经不是必需品,因为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已经不是唯一,换句话说,他们的青春在更远的地方有人等待着收购,在这种情形下,他们追求的是另一种生存方式,以及虚无缥缈的契机。这种生命的冒险虽然充满了不确定,但相比于乡土之中的种种“确定”更加诱人。

这个阶段的王方晨,写作上具有明显的一种先锋性,无论是对语言的把玩,形式的翻新,还是对于传统伦理、情感的解构。贺仲明、杜昆在《“先锋化”的乡村叙述》一文中说:“王方晨的先锋性,除了体现在语言形式上,还体现在作品的思想上,即作家对乡村历史、政治、文化与人性的复杂性的体悟。换句话说,他以先锋化的叙事方式,建构起了一个属于他个人的乡村世界。”但我们同时不可忽视王方晨讲好故事的能力。《生命是一只香油瓶》中,当有人问麻彩桂刀绣兰俊不俊,配不配给她那村长儿子当媳妇时,麻彩桂惋惜地说:“唉,俊有什么用?我只要死的。”这一下子就把人拖入继续聆听故事的兴趣之中。一个女人的命运围绕着名节、金钱,通过一只香油瓶作为线索,巧妙地呈现在读者面前。故事一波三折,王方晨在这一类小说中充分展示了一个手艺人的技巧,滑稽、悲悯、嘲謔、感伤等种种复杂的情感因素纷纷涌现,作者却躲了起来,亦笑亦哭地看着这一切。在这个阶段,王方晨像一个水平高超的魔术师,通过各种可能的手段表达着他对普通人命运的理解。

所以我认为《祭奠清水》是一种回归。在这里,王方晨又回到了他的“有我之境”,并且比以往更加真诚和圆熟。《祭奠清水》无论对作者、读者还是文坛都是一种提醒,即王方晨还会带着更大的抱负和雄心,将自己的作品推至下一个境界。在经历了十年的探索之后,王方晨开始迎来小说创作的真正高峰。

2014年和2015年王方晨的《公敌》《老大》两部力作相继问世,这是他近三十年来的乡土文学的总结。在这两部作品中,王方晨显得更加沉着。小说《公敌》无疑是作者对自己经营了廿载的“塔镇”的一次“内爆”式的书写。小说人物庞杂,但作者并非完全借助于宏大的传奇叙事,而更多地采用的是沉稳的世情描写。这里面每个人物的起伏,都与塔镇的兴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资本符号已经不可逆转地开始统摄这部小说,成为主要的叙事动力之一。在资本符号的诱惑之下,创业者们往往如吴荪甫一样不近人情,甚至有些心狠手辣,这其实是很难处理的一个矛盾。因为稍一偏颇,就会沦为简单的歌颂文学或者暴露文学。王方晨在这部小说中很好地处理了人物性格的二重性。除了这些创业者们,还有像佟承志、佟黑子和蓝娣这样的人物。刘永春在《当代乡村的隐秘结构与悲情历史》中这样说:“这些人物拥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是整个历史的创造者和主角,但却在自己的内心中拥有始终不渝的精神追求。他们的性格都是外向与内向的结合:向外,他们充当事件的主角,是整部小说的叙事的焦点;向内,他们则始终排斥宏大的外在历史,重情重义,偶尔堕落,但从不放弃精神追求。”此种意义上,“公敌”其实具有三重意味。第一重,创业者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全民的公敌。因为人们最终会发现无论再高明的创业者,其最终的手段必然要以牺牲弱者为代价。塔镇的人最终发现翰童集团如同巨大的磁石将塔镇的一切吸干后,就证明了这一点。第二重,是人心本身。在《公敌》中,几乎所有人都有自己隐秘的心灵史,他们软弱而善良,无法拒绝诱惑却又不得不坚守自我的底线,这是他们相比于虎狼一般的创业者最大的不同。第三点,就是巨型的资本符号。在这巨大的无形黑手之下,任何人都无法逃脱。就连风云一时的创业者们,最终都只能筋疲力尽,隐居方外,甚至希求别人忘掉自己。人们发现这巨大的资本游戏,筹码就是生命本身,没有人在其中是真正的获益者。人们在这狂欢的游戏之中,是为了拒绝更艰难的历史,忘掉过去的创痛。因此在《公敌》之中,没有绝对的正义,只有事件和人物,在讲述着辉煌历史的另一面。

正如张炜在点评《老大》时所言:“《老大》文风简洁明净,历史经纬清晰,毕现细密的人性褶皱,绵迭的乡村历史已化为一个人的心灵史,对于传统的乡土小说疆域,是一次大胆而锐利的开拓,呈现出新的可能性。”我认为这种可能性就在于王方晨小说中有一种潜在的“基因”,一条隐秘的线索。当我们在思考农村青年为何背井离乡、飞蛾扑火地涌向城市的时候,王方晨给了我们一个痛切的答案。塔镇为什么值得经营二十年?选择一个更加宏大的题材不是更好吗?这个地方就像王方晨的淬剑池一般,他不断地在此淬火,希求打造一把更为锋利的剑。《老大》在此就写出了农村畸变的这一条基因。核桃园首先经历的是战争的考验,这战与火的洗礼刚刚结束,又迎来极“左”思维的戕害,在这种戕害中,人们狂热而不自知。老大在对抗极“左”思潮中,起了领导性的作用。由于希望得到庄道潜的支持而失败,他在冲动之中让道潜心爱的女人丫丫怀有身孕,生下了稼祥。这给下一代带来了苦果。后来尽管稼祥考上大学,芒妹也向往全新的生活,但是故事发展到最后,没有一个人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庄老大就如同一九八八年的罗班(见《林祭》)一样,再次投身于熊熊大火。我们不禁要对王方晨的创作发问了。彼时的罗班一无所有,投向大火情有可原。庄老大后来成为当代首富,为什么还要自我葬送呢?为什么烈火总是吸引这些敢想敢干、雄心勃勃的男人?

从这里可以看出王方晨非同一般的悲悯情怀。在他的笔下,这些创业者更像是神的孩子。他们有着非同一般的天分,但最后往往有着一种“死亡力”在召唤他们。他们的确完成了自我的壮举,或在某种程度上实现自我的野心,或对周围环境的变革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现实确实无可争议地变革了,可是在这变革的过程中,所有人的欲望也在扩大,历史遗留的立场上的、伦理上的问题也在扩大。这些强力的改革者、创业者无法顾及这些东西,从而只能被历史的大潮推在前头,当一切风平浪静之后,他们发现自己才是最孤独的人。这个时候,陪伴他们的往往只剩下了心里的那一团令人怀念的火焰,这也是为什么庄老大最终要投身烈火的原因。

《老大》《公敌》可以说涵盖了王方晨二十年的心血。在这里,他完成了自己对于“塔镇”的全景书写,同时完成了对齐鲁大地的农村,乃至全国农村的一个诠释。那么王方晨会不会“江郎才尽”呢?读者的确有权利这样设想,在写出《老大》《公敌》这样两部呕心沥血之作后,王方晨还能变出怎样的戏法来?然而别急,从《林祭》《歌逝》和《祭奠清水》中偶尔现身的那个王方晨,还有更为出人意料的“转身”。

灯火阑珊处:《老实街》的光晕与幽微

王方晨的《老实街》甫一出版,就受到了来自国内著名批评家的重视。陈晓明认为:“王方晨这部小说会让我想起奈保尔的《米格尔街》,那也是关于一些小人物和弱势群体的故事,也是对一种消逝生活的记忆。王方晨也能把他的故土济南某条被称为‘老实街’上的寻常生活写得有滋有味,写出无边的伸展,赋予它们独有的质地,让老街上芸芸众生的精神也发出亮光。”(陈晓明:《写出有质地的生活》)谢有顺则发现了《老实街》中的中国伦理和文化基因:“一条自成一格的老街,一座真实、客观的北方大城,浓缩着中国伦理和文化的基因,王方晨力图写出这个道德小世界逐渐解体、碎裂的过程,并以此发现当代都市的情感密码,寄寓时代变迁下的精神乡愁。”

如果结合王方晨的创作史而言,我认为这其实王方晨的一次转身。王国维先生所总结出来的学术研究的三个境界,在此其实可以恰到好处地用在王方晨的创作之中。“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王方晨创作的第一个阶段,带有很强烈的青年人的愁绪,但已经开始有了全局性的思维与感受孤独的能力。第二个阶段就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王方晨在这个阶段进入了长时间的“炼”的状态,在他那些看似随意,有时甚至有些调侃的故事中,往往每一篇都具有很强的探索性,无论是文体、语言、叙事结构上都是如此。而我认为《老实衔》应归于王方晨的第三个创作阶段:“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正如贺绍俊在《老实街上的老实和不老实》一文中所言:“王方晨是一位恋旧的性情中人,我从他写乡村的小说能够感到他恋旧的情感。他在城市生活中同样也是恋旧的,旧的街景,旧的市井,旧的人伦,缠绵在王方晨的心里。旧景旧情势必在城市拆迁中逐渐消失。当一座座洋溢着现代气息的高楼在拆迁的旧址上矗立起来的时候,我们或许只有在王方晨的《老实街》里,寻找到城市曾经的模样。”

王方晨的转身之于他个人的创作史有两点意味。第一,虽然王方晨是生于农村,长于农村,但截至《公敌》《老大》的出版,王方晨已经在城市里生活了不少年头。所以城市生活对他来说渐渐地成为一种常态,而这次转身也是在某种程度上发现自己的常规处境,并且用诗意的笔法将其描绘出来。第二,《公敌》《老大》在某種程度上叙事开始渐渐趋于史笔,而《老实街》开始对王方晨本身很擅长的传奇笔法做了一次成功的回归。《老实街》中的很多故事可以让我们想到《祭奠清水》,他回归了自己对于生活中的“幽微”洞察,已经与脑海中的神秘意象有机结合。

《老实街》的“灯火阑珊”,还在于王方晨赋予济南城一种正在消逝的“光晕”。这种“光晕”就在于他是用传奇的笔法在描写老实街的一切,又与生活相调和。正如我曾指出的:“所有的老实街人都以自己独有的方式来向自己的故土告别。比如,老锁匠卢大头为邻居们做了老锁,最终却自己将锁子丢尽了流水中,并任随自己顺水漂流;酱菜店主唐二海给每家都送上合锦菜;小耳朵假托儿子之手,割去了自己灵异的耳朵,断绝了人们对突发横财的痴想。而他们对自我的坚守,也是存在于传统之中的,或许这是他们走出老实街之后的信仰的源泉,是一种新的开始。”(黄发有、尹林《别开生面的城市想象》)

王方晨曾时我说过,他从2010年就开始在济南生活。也就是说,当他开始筹备《老实街》的写作时,他已经在济南生活了三四年的时间。这还不算他在其他地方的城市生活和体验。而在他的创作历程中,也颇有一些城市题材的小说积累,如《一个局》《螳螂之恋》《王树的大叫》《与悬铃木斗争到底》《金银岛》《人都是要死的》《毛阿米》《吃掉苍蝇》《世纪之垒》《我是你的大玩偶》《到灯塔去》等。杨新刚认为:“王方晨都市小说的主题探索,首先集中于社会文化批判维度和国民性与人性兼具的深层维度。”(杨新刚:《冷眼下的繁华》)这都是王方晨在探索期进行的充分准备。

《老实街》作为王方晨城市书写的一个高峰,具有一种异质性在内:“《老实街》也是书写城市,王方晨像曾在济南生活过的作家老舍一样,他不仅关注城市景观,而且勾画出了城市之魂与生活期间的人们的心魂,通过城与人的互动,写出了城市的人气,也捕捉到了老实街的居民身上和心上的城市烙印。《老实街》其实是给我们提了个醒,在都市文学中除了疯狂的‘快感美学’和‘讽一而劝百’的伪道德书写,还有更多的传统经验可供借鉴。”(黄发有、尹林:《别开生面的城市想象》)

然而如果仅仅将《老实街》的传统风格作为一个线索去理解王方晨,或许是可以的,但《老实街》的成就不仅仅在于发现了“传统经验”的光晕,还在于他塑造了现代经验的幽微。从这个角度来看,王方晨的《老实街》有着《百年孤独》的某些特质。那就是将现代体验中残留的那些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那些“玄妙”的体验,那些幽异的“灵氛”,游刃有余地呈现在世人面前。但他又会给这些灵氛以现实的依据,比如涤心泉如何与老实街的命运联系在一起,这是不容易讲清楚的,涤心泉既是现实的,又是玄妙的,还有左门鼻被剃光毛的老猫,小耳朵那双灵异的耳朵,鹅的受孕等等。在第四章《世界的幽微》中,高杰代替世人说出了这样的独白:“其实我是爱你的……从掉进你家茅厕的那刻起,我就成了一个怪物……小孩见我会死。我吃死尸。独行的人会被我掐断脖子。……毁掉老实街,让老实街生不如死。得,就这么做!呶,我做到了。别怕,我还爱你。——鹅,别走!别把我扔下。听我说,鹅……在澳洲,有种野人,叫幽微。三米多高,浑身长毛,吃腐烂的尸体……鹅,我就是幽微。”在《老实街》中,总是回荡着一股超现实、超自然的力,使得人们分不清它叙述的是梦是真。王方晨通过高杰道出了每个人心中的“幽微”。这“幽微”听起来是柔和温婉的,但却是人心中的猛虎。每个人都在与自己心中的“幽微”对话,这让每个人心中都有着“第二现实”。这种“现实”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它是一种文化末端的体验,是一种民族秘史的繼承。超出这一种文化,便再也不会有如此的体验。其实王方晨在这里所尝试的,是用“不可说”来破解“不可说”,他依旧在挑战叙述的一种极限。

正如李掖平所言:“王方晨以一种来自精神深处和心灵底色的揶揄和反讽,把自我对世界的感知和辨析、对真实的认识与表现、对人性的洞察与理解、对时间独辟蹊径的思考,演绎为种种充满象征意味和寓言色彩的故事组合,故事的推进和情节的生长与兜转,既带着生活的温度和人性的善意,又涡旋着无法回避的现实之垢和人性之痛,在塑出那些身处精神或道德困境而无望挣扎的人物形象的同时,揭示警喻了这个时代难以治愈的顽疾。”这是从世道角度而言。王方晨的小说还是一种灵氛的归宿,将种种难以言喻的光晕与幽微形象地再现给人们,最主要的是,即使没有生活在那个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人们,也能感觉到这种神性的所在。因为王方晨最终书写的,是人作为万物之灵长的天赐之物。这种天赐具有不可抗性,也具有很强大的遗传能力,从这个角度而言,王方晨是在与历史那条隐秘的神经对话。

王方晨的小说很难按常规去归类。有人认为他的小说具有先锋性,可是这些小说明明还具有一种“寻根”的色彩。无论是自然描写、地域文化、传统文化、人的主体性各个方面,王方晨都涵盖了这些因素。因此,我认为现在的文学发展已经过了计划文学或者商议文学的时代。纯文学在种种消费升级、媒介融合之下,必须“别裁伪体亲风雅,转益多师是汝师”,才能不被历史淘汰。当然,这个“风雅”也具有现代含义,这个现代含义就是具有一种道德的诗性。至少对于齐鲁大地的作家是这样。随着人们的阅读机会越来越多,文学走向内心、走向历史的隐秘是必然的趋势之一。而小说的诗化和散文化,也越来越取代以戏剧冲突为本事的类型化的小说。因为类型化的文学很容易造成审美疲劳,而体验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东西。伊格尔顿在《如何读诗》中说:“诗是道德的陈述,不是因为它会根据某种规范做出严格的评判,而是因为它处理人的价值、意义和目的。”因此我这里所说的道德,不是传统的儒家道德,而是纯文学对人的价值的终极探寻。它不能是怂恿的,也不能是恐吓的,更不能是诱惑的,而这三点可以在非诗的一切文学中找到。

在这种意义上,王方晨虽然写的是小说,但创造的却是一种纯诗的文学。因此我才认为他的小说是超越潮流的。在喧嚣的文学潮流、文学符号过后,能够留下的,也必然是文化的一种赓续。这种赓续不是盲目地继承,而是如何利用文化来处理人的价值,探寻人的价值。王方晨小心翼翼地坚守“塔镇”二十年,可以说充分体现了他的谨慎。这种谨慎的意义在于,他的纯诗的文学不是为了戏剧冲突而盲目向外扩张,他在快乐而痛苦的自我内爆。所以每当看见他在诸多封面上的笑容时,我都能感觉到一个创作者内心的坚韧与狼藉。

最后,我要说的是,王方晨作为“文学鲁军”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小说还有很多阐释的空间。应该有越来越多的关于他的评论面世,也应该有越来越多的人通过阅读王方晨,与自己内心的幽微对话,因为人只有看见另一个自我,才有勇气去被历史的光晕烛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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