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常见文言文虚词用法
高中语文常见文言文虚词用法
(一)用作连词。
1、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如:“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相当于“而且”,“又”。
2、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学而时习之”。
3、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温故而知新。
4、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如: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5、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
例如:《少年中国说》:“使举国之少年而果为少年也” [译]:“假使全国的青年人如果真的都成为有为的青年”。
6、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
①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劝学》)
7、表示因果关系:
①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②表恶其能而不用也(《赤壁之战》)
8、表示目的关系:
①缦立远视,而望幸焉(《阿房宫赋》)
②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鸿门宴》)
(二)通“尔”,用作代词,第二人称,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①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促织》)
②妪每谓余曰:“某所,而母立于兹(《项脊轩志》)(三)通“如”:好像,如同。
①军惊而坏都舍。(《察今》)
【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而后】才,方才。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而况】即“何况”,用反问的语气表示更进一层的意思。
今以钟磬置水中,虽大风浪不能鸣也。而况石乎!
【既而】不久,一会儿。
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五人墓碑记》)
【之】
1.用作代词: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①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②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3、用作动词,可译为“到”,“去”,“往”。如:已而之细柳军。
【其】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例如: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 “的”。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赤壁之战》)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禅山记》)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师说》表测度。)
3.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二)表示假设关系。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三)表示并列关系。可译为"就",或不译。例如: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可译为"可是""却";"虽然""倒是"。例如: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
2.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以】
1.用作介词。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 "何以战?"(《曹刿论战》)
(二)起提示作用,可译为"把"。例如: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2.用作连词。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表示目的关系,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于】“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输》在……方面) 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出师表》在……中)
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 “胜过”。例如: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劝学》)
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例如: 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五人墓碑记》) 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 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战》)
【为】
1.用作介词。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向""对"等。例如: 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例如: 当横行天下,为汉家除残去秽……(《赤壁之战》) 公为我献之。(《鸿门宴》)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等。例如: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着"、"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序》)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例如: 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例如: 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 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赤壁之战》)
2.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例如: 如今人方为刀俎……何辞为?(《鸿门宴》)
【因】1.用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由于","趁着""凭借","经过""通过"。例如: 振声激扬,伺者因此觉知。(《后汉书张衡传》) 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连词。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战》) 相如因持璧却立……(《廉颇蔺相如列传》)
【所】1.用作助词。 经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如: 于众人广坐之中,不宜有所过,今公子故过之。(《信陵君窃符救赵》)
2.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如: 贾家庄几为巡徼所陵迫死。(《〈指南录〉后序》) 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信陵君窃符救赵》)
3.复音虚词"所以"。"所"和"以"连用,文言中也常见。用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表示原因的,如: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出师表》) 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表示手段或凭借的如: 吾所以待侯生者备矣,……(《信陵君窃符救赵》)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师说》)
【者】
1、代词,译作“……的”,“……的人”,“……的事物”,“……的情况”等。满坐寂然,无敢哗者。
2、语气助词,可不译。如:陈胜者,阳城人也。
【且】1.用作连词。 且表示递进关系、并列关系。古之圣人,……犹且从师而问焉……(《师说》)
2.用作副词。 相当于"将""将要","暂且""姑且"。以为且噬已也,甚恐。(《黔之驴》)
【也】语气助词。经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种语气。
1.表示判断语气的,如: 死生,昼夜事也。(《〈指南录〉》后序》)
2.表示肯定语气的,如: 昔人云:"将以有为也。"(《〈指南录〉后序》
3.表示疑问语气的,如:公子畏死邪?何泣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4.表示感叹语气的,如: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5.用在句中,表示停顿,以舒缓语气。如:师道之不传也久矣。(《师说》)
【焉】语气助词。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译出。 于是余有叹焉。(《游褒禅山记》) 有时用于反诘语气,可译为"呢"。 万钟于我何加焉!(《鱼我所欲也》)
【乎】
用作语气助词。
1.表疑问语气。可译为"吗""呢"。 几寒乎?欲食乎?(《项脊轩志》) 岂有相公此时出见客乎?
2.表测度语气,可译为"吧"。 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庄暴见孟子》)
3.用于感叹句,可译为"啊""呀"等。 呜呼!熟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说》)
4.用在句中的停顿处。 胡为乎遑遑欲何之?(《归去来辞》)
用作介词 相当于"于"。 生乎吾前……(《师说》) 此外,可作词尾。 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庖丁解牛》)
【与】1. 作虚词用。
(一)解释为:和、跟、同。例如: 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愚公移山》) 日与子弟角,无不胜。(《促织》)
(二)句末语气词,表示疑问或感叹。后写作“欤”。
2.作实词用,可解释为“给予、给”,“结交、交好”。例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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