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救父全文翻译及历史故事介绍
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
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妄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妄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出处】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注释】
⑴文帝四年:公元前176年。
⑵传:驿站的车马,此指用专车押送。
⑶之:往,到。
⑷长安:汉朝国都,今陕西西安市。
⑸缓急:紧急。
⑹少女缇萦:最小的女儿缇萦。
⑺齐:古地名,今山东省
⑻廉平:廉洁公平。
⑼坐法:因为触犯 法律。
⑽当刑:判处肉刑。当,判决,判处。
⑾刑者:此指遭受砍手足刑罚的人。
⑿续:连接,接续。
⒀入身:古时刑律可把罪人收入官府为奴,此指这种惩罚。入,没收。官婢:官府中的女仆。古有规定,若子女愿做奴婢,可赎父罪。
⒁悲:悲悯。
⒂此岁中亦除肉刑法:这段时间有误,据《史记·孝文本纪》,文帝废除肉刑当在文帝十三年,所以前文所说文帝四年与此矛盾,当作文帝十三年。
注①索隐名意,为齐太仓令,故谓之仓公也。
注②索隐缇音啼。邹氏音体,非。
注③正义晋书刑法志云:“三皇设言而民不违,五帝画衣冠而民知禁。犯 黥者阜其巾,犯 劓者丹其服,犯 膑者墨其体,犯 宫者杂其屦,大辟之罪,殊刑之极,布其衣裾而无领缘,投之于市,与觽□之。”
注④集解李奇曰:“约法三章无肉刑,文帝则有肉刑。”孟康曰:“黥劓二,左右趾合一,凡三。”索隐韦昭云:“断趾、黥、劓之属。”崔浩汉律序云:“文帝除肉刑而宫不易。”张斐注云:“以淫乱人族序,故不易之也。”
意:淳于意,复姓淳于,名意,西汉初齐临淄(今山东淄博)人,精于医道。
言:说。
以:按照。
之:到。
泣:哭 。
子:女儿。
伤:因......而悲伤。
乃随父西:于是陪父亲往西。
妾:我,指缇萦,古代女子的自称。
缓急无可使者:危急时没有可以帮忙的人。
【译文】
文帝四年的时候,有人上奏告发淳于意,因为犯 了罪判了刑,用驿站的车马押解向西前往长安。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跟在后面哭泣。淳于意愤怒了,骂道:“生儿女不生男孩,有了紧急情况没有可以使用的人!”在这时候,小女儿缇萦为父亲的话感到悲伤,就跟随着父亲向西去。她上奏书说:“我的父亲为官,齐地的人都称赞他廉洁公正,如今犯 了法,判了肉刑。我深切地悲伤处死的人不能复生,受肉刑的人不能接上肢体,即使想要改过自新,这条路也没有多少人能走过去,终究不能做到。我愿意交出自身,做官府的奴婢,用来赎父亲的肉刑之罪,使他能够改变品行,自己重新做人。
【说明】
缇萦是西汉王朝(公元前206至公元8年)时代的人。她住在山东。她的毅力和勇气,不但使父亲含冤得直,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汉文帝深受感动。因而废除这种残酷的肉刑。缇萦是淳于意五个女儿当中最小的一个。淳于意从前当过官,后来弃官行医,救死扶伤,深受民间尊敬。人们从四面八方,长途跋涉,找他求医。淳于意精于医术,替人医病,差不多治一个好一个。
由于缇萦的仗义执言,犯 人就不必受刺字,割鼻或砍肢之苦,对推动古代刑罚由野蛮走向相对宽缓人道作出了贡献,在历史上被广为传颂。 她不怕千辛万苦,为父申冤的孝心,使她成为孝道的典范。
【历史故事】
仓公,又称太仓公,姓淳于名意(前205-前140年),是临淄人,因其做过齐太仓长,管理都城仓库,所以习惯上称他为仓公。
仓公师从阳庆,阳庆传他“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他学了三年,给人治病,能预决病人生死,一经投药,无不立愈,因此远近闻名。仓公切脉已臻于神乎其技的程度。如齐侍御史成自述头痛,仓公为他诊脉,诊断为疽症,其病因内发于肠胃之间,因贪酒所致,五日当肿胀,八日时便呕脓而死。果然,成于第八天因呕脓而死。
由于求医者众,而仓公又不常在家中,所以,病家常失望而归。日久,求医者开始愤懑异常。就象以上所举医案,由于仓公能预知生死,有的病人就无药可医,病人就责怪仓公不肯医治,以致病人死亡。怨气积久了,终于酿成祸祟。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年),有权势之人告发仓公,说他借医欺人,轻视生命。地方官吏判他有罪,要处仓公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按西汉初年的律令,凡做过官的人受肉刑必须押送到京城长安去执行。因此,仓公将被押送到长安受刑。
仓公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临行时都去送父亲,相向悲泣。仓公看着五个女儿,长叹道:“生女不生男,遇到急难,却没有一个有用的。”听完父亲的哀叹,十五岁的小女缇萦决定随父进京,一路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临淄相距长安两千余里,一路上父女俩风餐露宿,尝尽人间辛酸。好不容易到了长安,仓公被押入狱中。为了营救父亲,缇萦斗胆上书汉文帝为父求情,请求做奴婢替父赎罪。上书中这样写道:“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奴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对大臣说:"犯 了罪该受罚,这是没有话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 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
汉文帝废除肉刑,看起来是件好事。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却是弊病不少。有些犯 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给打死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他的儿子汉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了一些。
当朝皇帝是开创了历史上少有的盛世“文景之治”的汉文帝刘恒,史书记载,汉文帝治天下,恭俭仁厚,以德化民,海内安宁,百姓安居,人民乐足。他见到上书后,感其孝诚,免除了仓公的刑罚,同时颁发诏书废除由来已久的残酷的肉刑。诏书是这样写的: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过为善,而道无繇至,朕甚伶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不久,丞相张苍等人根据这个诏书废除了肉刑制定,颁布了新刑法。正是小小女子缇萦的至孝之心而上书救父的美举,促使了肉刑的废除。为此,班固有诗赞缇萦:
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
太仓令有罪,就递长安城。
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书诣阙下,思古歌《鸡鸣》。
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
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
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缇萦上书救父的孝行,万古流芳,成为后世孝道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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