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老人的生活待遇,真正做到老有所依
到了成帝建始年间,又将享受这种法定待遇的老人最低年龄降到了70岁。每年秋天,由地方政府普查人口,对高龄老人进行登记造册,举行隆重的授杖仪式。如《后汉书·礼仪志》中记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玉杖长尺,端以鸠饰。鸠者,不噎之乌也,欲老人不噎。”从这个记载来看,汉代的养老敬老,不仅务实,而且还有良好的健康祝愿,如“鸠者,不噎之乌也,欲老人不噎”。
据1959年在甘肃武威县咀磨子18号汉墓内出土的一根鸠杖杖端系着的王杖诏书木简,以及1981年在同一地点汉墓中出土的一份西汉王杖诏书令册木简记载,汉朝的养老敬老法规始终一致,没有间断过,而且每隔一段时间皇帝就要诏告天下。
最耐人寻味的是西汉诏书中明确写道:“高年赐王杖(即前文中的玉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比于节。”“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趋。”当时的“六百石”官职为卫工令、郡丞、小县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处级干部。那也就是说,汉代的七十岁老人在“政治”上享受处级待遇,持王杖进入官府不必趋俯,可以与当地的官员平起平坐。
汉代老人的“政治”待遇还体现在可以“行驰道旁道”。驰道是专为天子驰走车马的,绝对禁止他人行走。即便是皇子,也不允许。可见汉代老人是何等特殊!
诏书还明确规定,各级官府严禁对高龄老人擅自征召、系拘,也不准辱骂、殴打,违者“应论弃市”。其中记载了汝南地区云阳白水亭长张熬殴辱了受王杖者,还拉他去修道路。这件事影响很大,太守判决不了,廷尉(相当于今天的最高法院院长)也难断决,只好奏请皇帝定夺。皇帝说:“对照诏书,就该弃市。”张熬被判处死刑。今天看来不可思议。
也许是受汉代的影响,后来各朝各代对老人的待遇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便是金玉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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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勾,本是守护黄泉冥海的天神,由于帝女女魃尸体坠入冥海之中,而与女魃尸体上残存的僵尸血因融合成为僵尸先祖,是吸食型僵尸的真祖。野史中所记述,赢勾等四名僵尸始祖(后卿、嬴勾、旱魃、将臣)一同诞生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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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有的时候聪明,有的时候傻,但始终在进化。历史有的时候是故事,有的时候是事故;历史不是镜子,是开了又落的花,朝花夕拾;重温故国、故城、故人,芳华刹那。——高晓松 (图)秦始皇(前2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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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庆寺距阊门四五里而遥[1],地僻而鲜居人,其西南及北,皆为平野。岁癸末、甲申间[2],秀水朱竹垞先生赁僧房数间[3],著书于此。生生旧太史[4],有名声,又为巡抚宋公重客[5],宋公时时造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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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风波 【宋】柳永 自春来,惨绿愁红,芳心是事可可。日上花梢,莺穿柳带,犹压香衾卧。暖酥消,腻云享单(音duǒ)。终日厌厌倦梳裹。无那!恨薄情一去,音书无个。早知恁么,悔当初、不把雕鞍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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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皎惊乌栖不定。更漏将残,轣辘,牵金井。唤起两眸清炯炯。泪花落枕红棉泠。执手霜风吹鬓影。去意徊徨,别语愁难听。楼上阑干横斗柄。露寒人远鸡相应。 作品赏析【注释】:这首词巧妙点化前人佳句,竟创出一种别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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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春 【宋】李清照 风住尘香花已尽, 日晚倦梳头。 物是人非事事休, 欲语泪先流。 闻说双溪春尚好, 也拟泛轻舟。 只恐双溪舴艋舟, 载不动许多愁。 【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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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邹鲁祭孔子而叹之 唐玄宗 夫子何为者,栖栖一代中。 地犹鄹氏邑,宅即鲁王宫。 叹凤嗟身否,伤麟怨道穷。 今看两楹奠,当与梦时同。 【注解】 1、栖栖: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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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足下[1]。前日浮屠犁支自言永历中宦者[2],为足下道滇黔间事。余闻之,载笔往问焉。余至而犁支已去,因教足下为我书其语来,去年冬乃得读之,稍稍识其大略。而吾乡方学士有《滇黔纪闻》一编[3],余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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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撰文诋毁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在封建专制社会,一切用法来衡量和判断。 法家既有反对世袭制的商鞅,那些权贵是不会甘心受法律约束的,所以法家代表人物,如楚国的吴起、秦国的商鞅,最后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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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莲湖上棹船回,风约湘裙翠,一曲琵琶数行泪。望君归,芙蓉开尽无消息。晚凉多少,红鸳白鹭,何处不双飞。 作品赏析【注释】: